四川成都:公積金可直付購房款 住房交易相關政策優(yōu)化


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4-08-15





  8月12日,成都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同時發(fā)布消息,稱為滿足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減輕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購房款支付壓力,經研究,優(yōu)化調整該市住房交易相關政策,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直付購房款。


  消息稱,為取得購房資格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的住房,未出租或租賃合同已終止的,可自愿申請?zhí)崆巴顺霰U闲宰赓U住房房源庫,并解除上市交易時間限制。


  在成都市范圍內新購買住房,只核查購房人在擬購住房所在區(qū)(市)縣范圍內住房情況,無住房的,認定為首套房。在擬購住房區(qū)(市)縣范圍內有住房且正在掛牌出售的,住房套數相應核減。支持商業(yè)銀行按認定的客戶住房套數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yè)務。在成都市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的,支持金融機構自行確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與此同時,在成都市行政區(qū)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可申請?zhí)崛”救思捌渑渑济伦》抗e金直付購房款。該支付模式在現有的繳存人先付款后提取的報賬模式上,新增直付模式(即直接用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無需繳存人先行墊付)?!爸备顿Y金由成都公積金中心直接劃轉至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預售資金監(jiān)管賬戶?!背啥甲》抗e金管理中心歸集業(yè)務管理部周執(zhí)銳稱,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且符合提取條件的購房人及其配偶,2024年9月15日起可申請。


  繳存人還可通過線上線下渠道向成都公積金中心提出預審申請,成都公積金中心將結合其購房付款方式、貸款需求等情況進行預審,并出具《直付購房款確認通知書》。


  提取住房公積金直付購房款后,繳存人還能以該套住房繼續(xù)提取,提取額度需扣減已直付的購房款金額,提取資金劃轉至繳存人本人銀行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直付購房款后,不影響其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實際貸款額度、貸款年限以最終審核結果為準。2024年已用另一套住房辦理過住房公積金提取,不能辦理直付購房款,但繳存人仍可選擇以2024年已辦理提取的住房繼續(xù)提取。


  周執(zhí)銳表示,住房公積金直付購房款預審通過后可撤銷,還未劃轉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可按原渠道撤銷預審。同時,已直付的住房公積金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被撤銷、解除,或確認無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全額退回至成都公積金中心指定賬戶,不能直接退給繳存人,而由成都公積金中心計入繳存人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據悉,上述通知將分別從2024年8月13日、2024年9月15日起實施,原有規(guī)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zhí)行。(劉忠俊)


  轉自: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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