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到長三角200余家景點游玩,若身高超過免票限制,如能出示有效證件證明不高于6周歲(含),仍然可以享受免票。6月24日下午,長三角消保委聯(lián)盟召開主要景點兒童免票規(guī)則聯(lián)合消費調查結果發(fā)布會,并倡議區(qū)域內景點推行兒童免票身高與年齡兼顧,得到了200余家景點企業(yè)的積極響應(6月25日《東方網》)。
在公交車、火車、客船、游樂園、旅游景點等地方,往往都設有兒童免票身高線,這既是公共服務部門優(yōu)質服務的體現(xiàn),也是彰顯社會對下一代關愛的體現(xiàn)。但多年來,兒童免票身高線一直停留在1.2米這個位置上,一些地方甚至還停留在1.1米這個位置上,已經遠遠不適應當今兒童身高的現(xiàn)實和要求。
其實,隨著經濟社會的發(fā)展,人們生活質量的不斷提高,如今的兒童生長發(fā)育很快,“過高”的兒童大有人在。曾聽一位家長無奈地相告,她的孩子才8歲,就已經1.5米了,每次坐公交車、去游樂場、逛景點等場所都要買票。
筆者以為,判定一名兒童是否達到購票的標準,不應只以“身高”作為評判的“唯一標準”,因為這樣的“唯一標準”已經遠遠跟不上時代的步伐了。如果仍然以“身高”作為是否免票的“唯一標準”,那勢必會使“兒童免票”大打折扣,一些年齡不大,但個子超高的兒童就會過早地“錯過”兒童免票的“福利”了。這對那些“個高”兒童顯然是不公平的。
因此,筆者以為,判定一名兒童是否達到購票的標準,最好、最有效的辦法就是以“年齡”為標準?,F(xiàn)在人人都有身份證,當兒童外出乘坐公交車、去游樂場、逛景點等場所的時候,只要拿出身份證就可“一目了然”地知道孩子的實際年齡,是否需要購票也就“一清二楚”了。同時,這也免去了家長和售票人員的一些不必要的“口舌”,甚至一些孩子也無需有違誠信而“裝矮”了。如此一舉多得的好辦法,難道不可以去嘗試嗎?
轉自: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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