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地建公租房僅限增量,小產權房難“松綁”


作者:劉晨    時間:2012-01-10





近一年來,李晉化名和他的鄰居們經歷了過山車一樣的心情變化。2011年5月,以48萬元入手北京最大小產權房社區(qū)——太玉園小區(qū)一套二手房以來,李晉便開始時刻留心小產權房能否“轉正”的消息。

  然而,2011年11月,國土資源部以下簡稱“國土部”又一次強調,小產權房絕不允許確權登記發(fā)證。這讓李晉們“心里沒底”了。

  直到2011年12月底,再透出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以下簡稱“住建部”已批準部分地方政府2012年在集體土地上建設保障房。

  在當前的語境及現實中,上述表態(tài)很快產生了各種異樣的解讀。比如,其中最關鍵的是,在保障房建設壓力越來越大的情況下,政府已從集體土地制度上尋找突破口,這就為李晉們留足了遐想空間。

  “不排除小產權房有借此轉正的可能?!眹敛孔稍冄芯恐行奈瘑T黃小虎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這一觀點也廣泛存在于業(yè)內。然而,事情也許并非那么簡單。

  集體土地為公租房解壓

  2011年12月23日,住建部部長姜偉新在全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工作會議上表示:“商品房價格較高、建設用地緊缺的直轄市和少數省會城市,確需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行公租房建設試點的,由省級人民政府審批同意試點方案并報國土部審批后,可展開試點工作?!?/p>

  這被媒體解讀為住建部批準部分地方政府在集體土地上建保障房?!案鶕〗ú康恼f法,在集體土地上建設公租房,并不泛指保障房,保障房的范圍還包括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等?!币晃煌恋貙<覍τ浾咄嘎?,對于在集體土地上建設公租房,北京、廣州、深圳、佛山等地早就開始試行,且已是部分地方政府秘而不宣的事實,只是范圍較小,也未被主管部門認可。此次住建部最新表態(tài)或許是中央與地方的妥協(xié)結果。

  國家發(fā)改委城市和小城鎮(zhèn)改革發(fā)展中心主任李鐵指出,現在保障房建設面臨的一個問題是,建保障房的土地不僅拿不到出讓金,政府還要拿錢去拆遷、建房,再低價租給中低收入居民。這意味著政府財政要負支出,所以各級地方政府壓力很大。

  “允許集體土地建公租房”即被視為緩解地方政府建設保障房的“解壓藥”,但如何落實與規(guī)避風險,尚無具體監(jiān)管措施。

  事實上,地方政府建保障房的直接投資規(guī)模并不大,但土地出讓金和稅費的損失較大。

  以北京為例,根據北京市國土局公布的數據,在2011年北京市計劃供應的2550公頃住宅用地中,保障房用地將占52%。其中,2011年上半年,北京市廉租房及公租房用地的供應量達到300公頃,為2010年的6倍。然而,2011年上半年,北京市住宅用地出讓金僅為120.3億元,同比下滑了75.4%。對于地方政府來說,廉價甚至免費提供保障房用地,無疑是一筆賠本的買賣。

  有業(yè)內人士算了一筆賬,北京土地拆遷成本至少每平方米約3000元~4000元,建筑成本和房屋設備設施安裝成本、稅費和貸款利息的成本每平方米約3000元~4000元。兩項相加,政府直接投入建設公租房的成本每平方米至少為6000元~8000元。

  在集體土地上建設公租房,則可以減少土地成本和拆遷成本,緩解地方政府資金壓力。李鐵也表示,允許農民建低成本保障房是條好路子。

  在專家看來,用地制度改革方向即是集體土地能平等地享有開發(fā)權,“住建部提出試點為地方政府提供了新的政策空間,不占用年度城市建設用地指標,對地方政府而言何樂而不為?!敝袊康禺a學會副會長陳國強對記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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