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龍江省水利廳印發(fā)《關(guān)于進一步落實2024年度水庫大壩安全責任的通知》,確保全省792座水庫大壩安全“三個責任人”和全省663座小型水庫防汛“三個責任人”相關(guān)職責落實到位,保障水庫大壩運行安全和防汛度汛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要嚴格明確水庫大壩政府責任人、主管部門責任人、管理單位責任人和小型水庫防汛行政責任人、技術(shù)責任人、巡查責任人職責任務。水庫大壩安全“三個責任人”要簽字確認《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告知書》,確保了解水庫基本情況,掌握水庫安全、防汛、應急搶險等應知應會內(nèi)容,參與開展防汛、應急搶險演練工作等。小型水庫防汛“三個責任人”要按照《小型水庫防汛“三個責任人”履職手冊(試行)》落實職責任務,確保轄區(qū)內(nèi)小型水庫防汛與大壩安全責任全面覆蓋、不留死角。
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門將對水庫大壩安全“三個責任人”和小型水庫防汛“三個責任人”履職情況開展日常監(jiān)督考核,省水利廳不定期進行明察暗訪、電話抽查,并將暗訪、抽查情況納入年度河湖長制考核內(nèi)容。(李芳菲 記者吳玉璽)
轉(zhuǎn)自:黑龍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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