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幼有所育 學前教育“有法可依”


中國產(chǎn)業(yè)經(jīng)濟信息網(wǎng)   時間:2024-11-15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日前經(jīng)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將從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11月11日召開新聞發(fā)布會,介紹這部首次針對學前教育設立的法律。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介紹,2023年,全國在園幼兒4093萬人,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了90.8%。新出臺的學前教育法,明確了學前教育的公益普惠屬性,實行政府投入為主、家庭合理負擔保育教育成本、多渠道籌措經(jīng)費的投入機制。要求將公辦幼兒園教師工資納入財政保障范圍,明確幼兒園教師在職稱評定、崗位聘任等方面享有與中小學教師同等的待遇。同時,要求嚴格聘用管理。幼兒園聘任教師等工作人員應當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并進行背景查詢和健康檢查,存在可能危害兒童身心安全、不宜從事學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


  據(jù)介紹,針對學前兒童權益保障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學前教育法設立了涉及衛(wèi)生保健、食品安全、園舍設施、安全保衛(wèi)、隱私保護等一整套法律條款,并將保育教育的方式、內(nèi)容納入相關部門督導范疇。明確學前兒童入園,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者測試;堅決糾正幼兒園“小學化”等不規(guī)范辦園行為。


  轉自:央視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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