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憑借著與眾不同的外表和“藝術品”頭銜,藝術衍生品的概念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2013年紅極一時的臺北故宮博物院創(chuàng)意紙膠帶“朕知道了”,引得眾多消費者爭相購買。2010年,北京故宮博物院研發(fā)的“手繡大鳳披肩”“宮廷娃娃”系列產品也在業(yè)界博得好口碑。
所謂藝術衍生品,是指由藝術作品衍生出來的,具備一定藝術附加值的產品,其打破了高價格和唯一性的局限,拓展了藝術的發(fā)展空間,豐富了普通人的生活。目前,市面上可見的藝術衍生品包括:藝術家親筆簽名且限量發(fā)行的專供收藏和欣賞的版畫,印有藝術家代表作品的文具、生活用品、服裝服飾以及與藝術元素相結合的產品,帶有民俗意味的鏤空剪紙書立,有著藝術作品元素的細膩絲巾,等等。
在國際上,衍生品起步早,已形成相對成熟的體系。幾乎所有的美術館、博物館都有自己的藝術商店,衍生品早已延伸到服裝、玩具、家庭裝飾、音像書籍、網(wǎng)絡游戲、食品飲料等日常生活的各個領域,成為博物館營收的經濟支柱。
反觀國內,近年來藝術衍生品開始出現(xiàn)在博物館、美術館、畫廊的藝術品商店里,經濟效益逐年上升。但除了故宮系列衍生品走紅之外,鮮有成功案例。很多人都有這種感覺,逛完展覽,想帶走幾件有創(chuàng)意的藝術衍生品,卻找不到。目前,國內對于衍生品的開發(fā)尚處初級階段,具體表現(xiàn)為將藝術品縮小或復制在相應的日常用品上,簡單地移植,沒有設計理念。這樣的產品只是個紀念品。
讓藝術衍生品真正深入人心,走進廣大民眾的生活,還得從多方面入手。
第一,創(chuàng)意很重要。當下藝術衍生品數(shù)量增多,但精品不多。藝術表現(xiàn)性較為單一,在創(chuàng)作過程中缺乏新意。
藝術衍生品真正價值在于,對于作品本身附加值的開發(fā)。可以發(fā)現(xiàn),許多成功的藝術衍生品非常講究對原創(chuàng)作品的二次加工設計,臺北故宮的“朕知道了”,就是將眾多皇帝在奏折批注的話語中最經典的一句話提取出來印在膠帶上,成為最受大家歡迎的藝術衍生品之一。
第二,價格上“買得起”。當一件日常用品被冠以藝術衍生品之名時,它的價格往往會比同一類型的日常用品價格翻上幾番,這仿佛更符合“藝術品”的身份。其實,藝術衍生品屬于藝術消費品的范疇,要供大眾消費而用,要能夠實現(xiàn)“人人買得起”。
第三,強調實用性。有專家曾表示,國內藝術衍生品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商業(yè)和學術不分,很多人試圖做得更加藝術,而忘記了它的美觀和實用要求。
一款藝術衍生品要想獲得消費者青睞,不但要有吸引人的獨到創(chuàng)意,還應具備實用性,讓“實用”與“創(chuàng)意”逐漸結合起來,讓藝術真正融于生活。
最后,建立良性外部發(fā)展環(huán)境。應加強藝術衍生品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guī)建設,厘清原生藝術品與藝術衍生品間的利益關系,建立起保障藝術衍生品發(fā)展的各方信任、健康有序的良性外部環(huán)境。
來源: 中國經濟網(wǎng)—《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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