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護要繼續(xù)“開腦洞”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夏振彬    時間:2017-06-20





  據(jù)《人民日報》報道,山西省日前出臺方案,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提出在不改變文物所有權的前提下,在一定年限內給予認領認養(yǎng)者使用權、經營權。


  這種文物“認養(yǎng)”的新鮮做法,在國外其實很常見。歷史文物經歷過時代的風霜,多數(shù)已經“風燭殘年”——單純依靠政府來保護不現(xiàn)實也難以為繼;引進社會力量參與保護,不失為一個新嘗試。


  從山西等地的實踐來看,把文物當做孩子,由社會力量領養(yǎng),可以有效化解政府保護資金和人員不足的“硬傷”,提高社會參與的熱情。當然了,認養(yǎng)文物絕不是“放羊”、政府當“甩手掌柜”。這種模式的關鍵在于設置好邊界、底線,時時監(jiān)督、處處把關,避免過度開發(fā)等副作用。


  文物領養(yǎng)值得嘗試,而從今后發(fā)展來看,幫文物“延年益壽”還要繼續(xù)“開腦洞”。對很多文物來說,最好的保護就是使用,比如北京西城區(qū)將萬松老人塔(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交給第三方無償使用,打造成公共閱讀空間,就是文保單位活化利用的有益探索。


  至于整合社會資源,花樣就更多了。在意大利,企業(yè)、個人贊助文物修復工程,可以獲得“回報”,比如修復現(xiàn)場的擋板上會印上企業(yè)標識;新聞發(fā)布會上,贊助者也可以聲名遠播;此外,意大利還有“藝術津貼”,規(guī)定捐助文物修復的企業(yè)可享受退稅待遇……凡此種種,今后可以多多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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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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