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法案的實施,不僅增加了國內家具企業(yè)的成本,更重要的是,由于各國林業(yè)管理法規(guī)不同,很難確定木材來源證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甚至較早前企業(yè)進口的木材經多方貿易已無從核查,這部分損失目前無法估量。
但可以肯定的是,該法案對國內家具出口企業(yè)的潛在風險很大。
近一個月來,不少國內家具企業(yè)都在為輸美家具而犯愁。
從9月1日起,凡出口到美國的刨花板、纖維板、膠合板、木漿與紙、木家具等林產品,必須標明木材的種類和來源,否則美國將拒絕這些產品入境。這就是實施不久的美國《雷斯法案》修正案。
輸美家具要貼“身份證”
“企業(yè)的很多木材都是由供貨商層層轉手而來的,有時連經銷商自己都搞不清楚木材的來源。”廣東某企業(yè)負責人道出了目前大多數(shù)家具出口企業(yè)的無奈。
在美國《雷斯法案》正式實施的近一個月里,困惑以及對未來形勢的擔憂一直困擾著家具出口企業(yè)。
統(tǒng)計顯示,2009年,我國林業(yè)外貿額接近600億美元,美國是位列第一的出口地區(qū),占家具總出口額的41%。
《雷斯法案》要求,進口商在每次船運進口植物或植物制成品(林產品)時都要提供一個基本報告。這些報告的目的是增加木材和林產品交易的透明度,打擊非法砍伐,保護野生物種。報告必須包括如下內容:使用植物種類的拉丁名、采伐的國家、數(shù)量和尺寸以及價值。若違反《雷斯法案》,美國政府將有對從事非法交易的個人與公司處以罰款甚至監(jiān)禁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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