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準,1月9日,商務部公布《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指出,《辦法》主要是為保護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不鎖定特定國家,不鎖定特定領域的特定交易。
該負責人介紹,根據《辦法》規(guī)定,中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受到外國法律及措施不當域外適用影響時,政府有關部門可以從兩個方面提供支持和幫助。一是提供指導和服務。有關部門依照各自職責,為中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指導和服務。二是給予必要的支持。對根據禁令而未遵守有關外國法律與措施,并因此受到重大損失的中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政府有關部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給予必要的支持。
該負責人同時表示,出臺《辦法》不影響中方承擔的國際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涉及外國法律與措施域外適用情形的,不適用本《辦法》。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韓立余表示,《辦法》的出臺,表明了中國政府反對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的嚴正立場,提供了保障企業(yè)合法權益的救濟渠道,也體現(xiàn)了中國維護國際經貿秩序的責任擔當。(記者 王文博)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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