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商務部消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的有關規(guī)定,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決定對有關商用密碼實施進口許可和出口管制。
進口《商用密碼進口許可清單》所列物項和技術,應向商務部申請辦理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口許可證;出口《商用密碼出口管制清單》所列物項和技術,應向商務部申請辦理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
商務部、密碼管理部門、海關依法對本公告所列物項和技術的進出口活動進行監(jiān)督檢查。違反商用密碼進口許可和出口管制有關規(guī)定、進出口商用密碼的,由商務部或者海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國家密碼管理局、海關總署公告第18號,海關總署、國家密碼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64號,國家密碼管理局、海關總署公告第27號,國家密碼管理局、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第38號同時廢止。
轉自:中國貿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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