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政府得民心、百姓得實惠、經濟得發(fā)展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不僅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而且有利于保持經濟平穩(wěn)較快發(fā)展,加快轉變經濟發(fā)展方式,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fā)展。日前,財政部部長助理王保安就財政部門在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方面采取的措施、成效等接受了本報記者專訪。
王保安介紹,近年來,財政部門立足經濟社會發(fā)展全局,著力構建保障性住房政策體系,不斷加大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是明確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來源渠道。近年來,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來源渠道不斷拓寬,目前已經形成了多渠道、多層次的財政投入機制。主要包括:中央財政安排的專項資金、省市縣財政一般預算安排的資金、住房公積金增值凈收益安排的資金、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安排的資金、地方債券安排的資金等。
二是不斷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資金支持力度。2007年以來,中央財政不斷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補助力度,累計下撥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1547億元。分年度看,2007年至2010年分別為51億元、184億元、501億元、811億元。與此同時,地方各級財政部門也不斷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入力度。
三是明確保障性安居工程非稅收入優(yōu)惠政策。對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以及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棚戶區(qū)改造、舊住宅區(qū)整治,一律免收各項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其中,免收的全國性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費、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費等項目。免收的全國性政府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城市教育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費、城鎮(zhèn)公用事業(yè)附加等項目。
四是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免交土地出讓金政策。廉租住房、城市棚戶區(qū)改造中的安置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以及面向經濟適用住房對象供應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方式供應,除依法支付土地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外,一律免交土地出讓金。
五是明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以及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qū)改造分別從營業(yè)稅、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等方面給予了稅收優(yōu)惠政策。
六是規(guī)范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管理。廉租住房和政府投資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guī)定繳入同級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維護、管理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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