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擬規(guī)范網絡交易商品質量抽檢


時間:2015-07-21





  近日,國家工商總局公布《關于加強和規(guī)范網絡交易商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

  意見稿指出,網絡抽檢的樣品應當由買樣人員按照抽檢實施方案要求,通過網絡交易的方式購買樣品和備份樣品。意見稿明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及時向社會公布網絡抽檢結果。對網絡抽檢并依法認定為不合格商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責令被抽樣的網絡商品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消費者要求退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退貨。此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fā)現并認定商品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危險的,應當立即責令被抽樣的經營者采取停止該商品線上及線下的銷售,采取警示等措施,并及時通報商品標稱生產者所在地的有關行政部門。另外,要依法將行政處罰結果記入企業(yè)信用檔案,通過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等向社會公布。(成慧)

來源:中國紡織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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