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產市場進入“向上走或向下走”的激烈博弈時,地方政府的每一個政策微調都會被各方輿論放到解剖臺上,用顯微鏡仔細研究,看看政策當中是否隱藏著地方政府“松綁調控”的用心。
就在國務院督查組到各地督查房地產調控政策執(zhí)行情況的當口,南京市7月23日出臺《關于拉動內需擴大消費的若干意見》,對入選“321”計劃的人才首次購買商品房,視同南京戶籍,并給予補貼。就是這項政策,被眾多媒體視為南京對房地產“放水”。
顯然,這些媒體對南京的政策是過度解讀了。他們如果注意到該政策的細節(jié),就會知道該政策并沒有改變國家限購限貸的政策調控方向,而只是針對高層次人才首套房做微調,這里我們需要注意3個關鍵點,一是“高層次人才”,二是“首套房”,三是“商品房”。
“高層次”人才的范圍是有嚴格限制的,是入選“321”計劃的人才。而據(jù)南京本地媒體統(tǒng)計,進入“321”人才計劃的在南京僅有238人,其中真正可以享受到該政策的不足200人,即便是未來5年內達到規(guī)劃3000名人才引進的規(guī)模,相對于整個樓市來說,也是極小的一部分,對整個市場的供求并不能產生實質性影響。而南京市的“321”計劃實際上是去年出臺的吸引人才落戶南京的計劃。地方政府為發(fā)展地方經濟,以優(yōu)惠條件吸引人才是正常之舉。一個城市要發(fā)展,必須要有人才的支撐,南京市以“321”計劃吸引高科技產業(yè)人才,是提升南京市的綜合競爭力、促進產業(yè)升級的一個重要步驟,恰是地方政府擺脫“賣地財政”,以多元化的產業(yè)發(fā)展和產業(yè)升級提升地方經濟實力、提高非地產收入在財政中所占比例的一步好棋。對這樣的政策,為什么要反對呢?
其次,我們看到南京此次出臺的政策很明確,是針對“首次購買自住商品住房”,這顯然屬于房地產政策應該鼓勵和支持的“剛需”范圍。按照鼓勵“剛需”的政策方向,不僅“321”人才應該享受購房優(yōu)惠,所有的“首套自住商品房”都應該享受國家政策給予的扶持,這才是政策應有的方向。
再次,我們看到南京市這個《意見》針對的是商品房,而不是保障房。作為引進人才,其收入水準應在社會平均收入之上,一些地方用“公租房、廉租房、經適濟用房”來“獎勵”就有失公平,不符合保障低收入人群的精神,而讓引進人才購買商品房,是與其收入水平相匹配的,是符合公平正義原則的。
在當前這個時候,各地方頻繁出臺“微調”政策,對這些政策不必風聲鶴唳,而應當做理性和實事求是的分析,對于一些突破限購限貸、暗中鼓勵投機投資性購房的政策,應當及時予以糾偏,而對于一些符合政策方向的“微調”則應當給予支持。
來源:中國房地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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