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lián)盟統(tǒng)計局2月12日發(fā)布數(shù)據(jù),28個歐盟成員國2017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耗總量中占17.5%,其中11國各自實現(xiàn)2020年可再生能源目標,即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耗總量中達到一定的比例。
可再生能源包括風能、太陽能和水能等。數(shù)據(jù)顯示,歐盟可再生能源2016年占能源消耗總量的17%,這一比率2004年是8.5%。
按照歐盟的目標,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耗總量的比率2020年以前應達到20%。為實現(xiàn)這一目標,歐盟成員國各自設定目標。
依可再生能源所占比例由高到低排序,2017年實現(xiàn)2020年目標的11個國家依次是瑞典、芬蘭、丹麥、愛沙尼亞、克羅地亞、立陶宛、羅馬尼亞、保加利亞、意大利、捷克和匈牙利。其中,瑞典最高,超過50%;盧森堡最低,為6.4%。
歐盟委員會分管氣候行動和能源事務的委員米格爾·阿里亞斯·卡涅特說:"歐盟處在實現(xiàn)2020年可再生能源目標的軌道上,11個成員國(可再生能源比例)已經高于各自的國家目標。"(沈斯)
轉自:中國煤炭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yè)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lián)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